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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玩BBS的玩家,尤其是有在上PTT的玩家們,應該都知道之前的新228事件.

內容如何我在此不再多談,就讓過去的都過去吧,死人該做的應該是待在墳裡安息而不是出來演惡靈古堡.

我曾經說過一句話:當玩笑不再是玩笑的時候那就非常不好笑.

今天...在我就讀的學校的私人BBS上出現了類似的案例...而且事件目前還有繼續延燒的趨勢....

.........我.......只剩下苦笑.........

--------------------------事件歷程敘述分格線-------------------------------
角色介紹
男主角A:事件導火線
女主角B:事件火藥(爆發者)
女配角C:事件雷管(引爆觸媒)
男女主角的一群同學:以下以路人群甲稱之(跟男女主角同班或認識)
其他同校的一群同學:以下以路人群乙稱之(同學校,上同個BBS,名副其實的路人)
附註:A與B為情侶關係
事件經過:
C生病,所以拜託好友A載她回屏東的家裡,B因此而生氣,上BBS的CP板怒罵C是鄉下人等云云.
基於義氣,路人群甲也上去推文以便替B解悶(路人群甲普遍認為B受了委屈).由於自家人完的很開心,
讓系列文章看起來很有一回事....加上BBS的CP板不是班板,總會有其他使用者看文回文,因此引出了
路人群乙針對文中鄉下人一辭展開了一場城市人對鄉下人的口誅筆伐.雙方戰的旗鼓相當不分上下,
板主群連夜施展大D小d落鍵盤等連續技才使得災情不再擴大....但是火種還是存在,是否會繼續延燒?
我想只有天知道.
------------------------事情大致如此分格線---------------------------------
事情事件不是重點...畢竟那是人家家務事....處理不好也是大夥兒看笑話.

但是要在這裡提出來的有幾點

1.人家CP 好友敲邊鼓....關板眾什麼相關?
是呀...人家把公共板當班板鬧著玩兒...死路人回什麼?
這.....只能說以後這種事情要看場合玩......這下玩出火了吧....
城裡不是雞毛店...要撒野請回自家地盤.
2.路人看文章篇於斷章取義
我相信今天人家女生心情不好發文可能有點不擇文辭...
但是套句阿扁常說的:有這麼嚴重嗎?
何必針對裡面的鄉下人一與跟人戰來戰去的?
路人群看文章要看清楚...不該認真別認真.
3.唯恐天下不亂...推文的路人戰發文的路人
這....只能說你們吃飽太閒....有能力的拉槍打共匪去....

結論:
雖然起事的是自家學弟妹,而且出發點是爲了宣洩情緒和好玩....但是玩要有個限度....
只能說校園白目越來越多........本來有些想法想說...想想還是別說了吧.../_(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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